员工考勤办法
根据《betway必威西汉姆联官网员工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第二节考勤部分的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系考勤办法。
1. 教学计划规定的课堂讲授、考试、实验、实习、社会调查、生产劳动、军事训练、时事政治学习,都要进行考勤,员工因故不能参加,事先必须请假。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出勤者,均以旷课论。
2. 各班要有考勤表,由纪律委员负责考勤,每周一上午将考勤记录报系办公室并经辅导员审核通报。每个员工的考勤情况要在学年综合素质测评表中如实填写,归入员工档案。
3. 任课教师应根据座次表进行考勤,对员工旷课等情况要求纪律委员填写在考勤表上,任课教师方可签名并及时向系办公室反映;任课教师可将员工出勤情况按所占成绩的比例评定员工的平时成绩。
4. 员工旷课时间,一般课程按课表规定的上课学时计算,无故不参加生产劳动、军事训练、社会调查等,按每天四学时计算。
5. 对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或超过10学时的,分别给予下列处分:
旷课10——19学时的,给予警告处分;
旷课20——29学时的,给予严重警告处分;
旷课30——39学时的,给予记过处分;
旷课40——49学时的,给予留校查看处分;
旷课50学时以上(含50学时),视为放弃学籍,按自动退学处理。
6. 员工请假(一般不准请事假)由本人向辅导员提出申请。三天以内(含三天)的由辅导员批准,三天以上、一周(含一周)以内的由辅导员报系主任批准,一周以上的须由辅导员经系主任签字后报教务处批准并备案。
7. 请假期满,请假员工须及时销假。需要续假时,其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。请、续假批准与否,应回复员工本人。
8. 员工请病条、有关证明及负责人审批意见应存系办公室备查。员工一学期内请病、事假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,按《员工守则》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理。
自行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,按自动退学处理。